4月1日起,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部门规章,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的出台对于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保护房地产经纪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发展,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该《办法》对交易资金监管、房地产经纪服务的价格公开、从业禁止行为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要求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的,应当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交易资金;要求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房地产价格和信息;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一项服务可以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并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赚取差价、不正当竞争、分割出租、协助签订“阴阳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强化了对房地产经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可以采取约谈、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资格等多种管理手段和监督措施,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价格违法、挪用交易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乃至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科威国际不动产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消费者对房地产经纪行业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在该《办法》中都有较为详细的规定,这对规范行业行为、促进市场发展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国有100多万名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其中有资质证书的只有几万人,虽然许多品牌公司都会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但不可否认,良莠不齐的从业人员会给行业的整体素质减分。”
4月1日起,对于庞大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国家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和管理。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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