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孩子享受优质学前教育,今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杭州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我县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如何?9月13日,县人大开展了《杭州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活动。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童小威、何建法、王建民、章湑美、鲁连美、章传强和县人大副县级巡视员童忠理参加检查活动。
根据《杭州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本行政区域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工作,将学前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为支撑的保障范围,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逐步提高学前教育事业费在教育事业费中所占比例,各县(市)学前教育事业费应达同级教育事业费的5%以上。《条例》要求,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学龄前儿童分布情况和聚居趋势,合理分布并适时调整教育机构的规模和标准,为学龄前儿童就近入园提供便利。
对照《条例》要求,我县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工作,提出创建市学前教育强县计划,县委县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和4个配套文件,明确在实施旧城改造、新城建设时,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幼儿园的“三同步”政策规定,不断加大学前教育工作力度。仅今年全县新建和在建幼儿园就达16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23名,定向培养应届高中毕业生就读学前教育专业21名。目前,全县共有幼儿园60所,其中公办47所,民办13所,全县幼儿园教职工485人,专任教师447人,全县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5.53%。
县人大执法检查组分城、乡两组,分别到航运幼儿园、明珠幼儿园、机关幼儿园、界首乡中心幼儿园、姜家镇中心幼儿园等公办与民办幼儿园,实地检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以及目前我县学前教育工作中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下步听取和审议我县贯彻执行《条例》情况报告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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