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行业都有一些被滥用的谎言,正如奶厂口中的“真奶”不可尽信,在楼市,由开发商主动爆料的“热销”,同样可疑。
8月以来,杭州50余个项目开盘,逾20个项目在开盘当天宣称去化8成以上,5个项目自称售罄。但根据透明售房网数据显示,截至9月19日中午11点,签约8成以上的仅廖廖几个项目,真正售謦的更是一个也没有。
中肯地讲,从预定到签约,15天的期限里,购房者可能临时变卦,或者“突然”发现无法贷款,诸多不可控因素使然,开发商从预定情况得出的热销结论存在些许误差,其实是情有可原的。
不过,有些误差实在大得形同说谎。
例如,9月8日,市中心楼盘新华园首次开盘,推出75套房源,开发商统计数据显示,当天预定量65套,去化率达85%。但随后11天仅签约13套,实际销售率仅17%。
如果说15天期限未到,新华园仍有5天时间将预定转化为签约,从而证明自己的诚实。那么,九堡的悦麒美寓新开盘16天后,仅取得56%的真实销售率,与其9月2日开盘当天对外公布的95%的去化率相差39个百分点,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以上并非个案,实际上,杭州楼市基本面已遭大规模注水,开发商笃信羊群效应,意图以热销迷障哄骗购房者跟风,那些喜气洋洋的好成绩里,早就弥散着煞费苦心的谎言。
而开发商搅浑楼市,在库存高企的当下,仍成功制造出供不应求的假象,所依凭的,并不只是直截了当、不约而同地撒谎。在“热销”的生产链条中,捂盘、挤牙膏式的推盘手法,也在被娴熟使用。
其中,作为楼市顽疾,捂盘在今年几乎已演变成一种惯例,“领取预售证后3天内必须公开销售”的规定被束之高阁,下沙某楼盘一批房源甚至领证半年后仍被“雪藏”,肆虐无忌,令人诧异。至于挤牙膏式地开盘,更是蔚然成风,比比皆是。“开盘面积一次不得少于3万平方米”的政策已被开发商和监管部门集体遗忘。
在出货跑量占主流的2012年,捂盘应该不是因为惜售。开发商踊跃领取预售证却不开盘,无非是为着充分蓄客、从容收取意向金、精准筛选诚意客户。只待时机成熟,才按“订单”发货,以“不足3万平方米”的分母,计算出相对可观的去化率,再用谎言加以粉饰,一次能给予紧迫感的热销,就这样被举到了购房者面前。
当然,开发商组团忽悠购房者,其向市场传递的失真信号,是可以通过权威数据得到较正的。可是,谎言对购房者形成的心理暗示,又该如何抹去?市场情绪岂能由开发商随意操控,乱象横生,那些被悉心制定出来的房产政策,威严何在?
这个时候,监管部门是很有必要露一下脸的。如果觉得开发商犯规率太大,法规打击面太广,难以实施,何不抓出一两个典型,以儆效尤?
●备忘录
一次性申报预销售面积须超3万平方米
2006年,11月5日,根据杭州市房管局《关于申报商品房预销售计划的通知》(下称《通知》),自当月开始实施商品房预销售计划报送制度。
根据该《通知》,市区(包括三个开发区)在杭各省、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开发的商品房全部列入预销售计划,由各开发企业申报本公司2008年度预销售商品房项目,申报以半年度计划为一个时间段,总项目规模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计划申报的预销售面积以3万平方米以上可售住宅房源为单位进行申报;总项目规模在3万平方米以下的,需一次性进行申报。
《通知》发布后,曾有业内人士和媒体评论指出,开发商一期推出的面积不能少于3万平方米,挤牙膏式开盘场景再难实现。
领取预售证3天后须公开销售
早在2004年,杭州市房管局就曾发布《杭州市市区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其中规定,房产管理部门对商品房预(销)售许可情况和相关信息进行预告,预告期为3天,“对已在网上公布的可供预(销)售房源,购房人要求购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购房人的购房要求。”
此后,杭州市房管局曾施拳处理过一些捂盘楼盘,勒令相关楼盘重新公示三天后按规定开盘。不过,捂盘现象仍然屡禁不止。
超15天不签约定金合同自动取消
该《办法》还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预订人应自签订定金合同15日内签订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经双方确认后,按照本办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办理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手续。超过15日未签订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的,定金合同自动注销。网上操作系统商品房楼盘表内恢复显示该单元(套)商品房为可预(销)售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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